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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,按照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、分类指导原则,从回族、土族、藏族、汉族聚居地实际出发,综合考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不同民族风俗习惯、不同地区消费习惯等因素,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普遍愿望,对主要婚丧喜庆事宜费用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,请广大人民群众遵照执行。
1、回族地区婚丧高庆事宜费用指导意见
(1)提倡婚姻自由,要道守《婚姻法》,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彩礼不超过8万元(含首饰钱、定茶线、化妆品钱、“抬针线”钱、门头线、开箱钱、下车钱等附属费用),不得另立名目、增加费用。
(2)举办“开斋节”“古尔邦节”等宗教活动,应当缩减规模、减少人员,不得跨地区举办。举办“圣纪”活动以本村本坊信教群众为主,活动举办时间不得超过1天,参加人数控制在200人左右,信教群众随礼不得超过30元。各寺坊互相邀请只派代表参加,不得拿礼金。
(3) 举行葬礼,严格控制送葬人数和费用,倡导送葬人员以本村信教群众和亲属为主。当日送“埋体”舍散的“也贴”信教群众不超过10元,阿訇不得超过30元。为纪念亡人在家中念“亥亭”时,舍散的“也贴”阿訇不得超过50元,满拉不超过20元,信教群众不超过10元。
(4) 朝覈人员禁止大送大迎、远送远迎,原则上仅限亲属到各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送行;以水枣相待,不宴请,不受礼、不送礼品,倡导更为简便的迎送方式。坚决打击非法朝觐,不得举债朝觐,重复朝觐。
2、土族和藏族地区播丧喜庆事宜费用指导意见
(1)结婚彩礼最多不超过8万元。
(2) 举行葬礼,邀请活佛在家诵经或请求超度的,每人供养费不得超过1000元;邀请僧尼(包括格西、堪布等)诵经,每次不得超过7人,累计不得超过14天,每人每天供养费不超过150元,不提倡在丧葬过程中组团闭斋并加以布施。
(3)举办坐床仪式,要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参加人员,仅限活佛所在寺庙香火村社、活佛出生地信教群众参加,倡导寺庙香火村社选派代表参加,祝贺活佛坐床的礼金每户不得超过200元。不得在不同寺院重复举办坐床仪式。
(4) 藏传佛教信教群众念“活经”不得相互攀比,禁止60岁以下信教群众念“活经”;传统上没有念“活经”习俗的地区,一律不得举办念“活经”活动。
3、汉族地区婚丧喜庆事宜费用指导意见
(1)结婚彩礼不超过8万元。
(2)丧葬费不超过1.5万元。
(3)送葬邀请宗教教职人员,一般不超过5人,时间不超过3天,其布施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。
4、倡导满月、乔迁、祝寿、升学、参军等喜庆事宜以家庭为主,简办或不办,反对铺张浪费、相互攀比。喜宴鼓助送鲜花、发短信等祝贺方式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纪委监委报备。
5、倡导简化婚丧事提办程序、用传统民族餐待客、婚丧事随礼从简、减少送亲车辆、减少宴席规模,每桌宴席费用不超过1000元(包括烟酒);反对寺院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事主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;不倡导穆斯林地区“者麻提”到阿訇家送学粮,减轻阿訇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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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